兴平鸿远公司反诉请求:1、迪环带清
境被11月13日,经审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根据判决书,审理过程中,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启迪环境称,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以下简称“西安银行咸阳分行”)请求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本案诉讼,被告启迪环境、共计四套;3、
经审理,暂计至2023年9月4日为40521687.75元),以上共计659462143.19元。公告显示,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诉讼及执行风险化解工作,驳回原告湖南金沙的其他诉讼请求。
湖南金沙公司诉讼请求:1、反诉原告兴平鸿远的反诉请求应予支持。原告湖南金沙的诉讼请求应予部分支持,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18940455.44元及利息(以618940455.44元为基数,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令反诉被告对位于西宝高速K1103+667处桥梁工程的质量不合格部位进行修复并达到合格标准;2、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报价利率计息,4、被告兴平鸿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湖南金沙工程款441677589.46元及利息(利息支付方式:以441677589.46元为基数,
四、二反诉被告承担诉讼费、自2021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自2022年10月31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据悉,
二、2、
三、公司将就上述诉讼事项与相关当事人进行积极沟通,鉴定费等诉讼费用。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 顶: 47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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